事業單位服務期調動一般程序:
1、有單位接收,接收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同級或上級人事部門同意並開具商調函。
2、原單位同意調出,申報主管部門,經同意後申報同級或上級人事部門同意並開具調函。
3、接收單位同級或上級人事部門同意開具接收函,然後到原單位及其主管部門、人事部門等辦理調動手續。
事業單位人員調動流程
1、到縣人社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領取“事業單位人員商調錶”一式X份並填寫。
2、憑着事業單位人員商調錶、空編使用通知書、單位現實鑑定材料、調入單位主管部門的函(關於調入某人的函)到人社局辦理調動手續。人社局負責辦理事業單位人員調動的部門查看你的材料是否齊全,然後受理,開具商調函。
3、憑着調動通知或商調函到調出單位主管部門辦理人事關係、工資關係轉移,調出單位主管部門開出介紹信到人社局和工資關係轉移介紹信。
4、調入單位主管部門憑着人社局開具介紹信和工資關係轉移介紹信為人社局、財政局,機構編制部門辦理工資和編卡(編制實名使用通知書)。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對調,需徵求雙方工作人員所在單位、事業單位主管單位、編制、人事部門的意見,相關部門均同意後,方可進行對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