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適齡兒童、少年,不分性別、民族、種族、家庭財產狀況、宗教信仰等,依法履行接受義務教育的義務。
     適齡兒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依法保證其按時入學接受並完成義務教育。
    適齡兒童、少年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或者休學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提出申請,由當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