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需要寫明申請人、用人單位以及被申請機構的基本信息 最重要的需要寫明具體的請求事項、事實與理由,由相關證明材料的列明證據材料並説明其來源最後由申請人簽字,註明日期。
在收到應訴通知書十日內提交,反申請則也是,應當在收到反申請應訴通知書後十天內遞交答辯書,目前在勞動仲裁中,不一定非要提供書面答辯書,這是法律規定,當事人也可以當庭口頭答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