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會意字。甲骨文字形,上面的方口象膝,下面的“止”即腳,合起來指整個腳。
《説文解字》:“足,人之足也,在下,從止口。”按,膝下至跖(zhí腳掌)之總名也。從止,即趾字,從口,象膝形。徐鍇曰:“口象股脛之形。”本義指人的下肢,指膝蓋以下部分,包括腳和小腿。後來逐漸專指踝骨以下的部分,今稱腳。晉左思《詠史八首》之五:“振衣千仞崗,濯足萬里流。”。又引申為動物的蹄、爪,以及植物的根莖,或器物的支撐部分,物體的基部等。足又有充足、富裕、滿足、止、完成、能夠等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