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可以,但也有幾種情況不行。
第一種情況是考生所在的事業單位屬於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國家公務員考試公告中一般會規定,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第二種情況是考生所在的事業單位有最低服務年限。考生可以看看當時事業單位的招錄公告和職位表,或者跟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中是否有最低服務年限要求,不同單位試用期和最低服務年限具體時間不同。有的話在服務期限內一般是不允許主動離職的,如果強行解除勞動合同,會記錄到誠信檔案,影響到公務員報考審核。如果考生所在事業單位不屬於以上兩種情況,那麼是可以報考國家公務員考試的,不過需要在面試前的資格審核階段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因此考生還是需要和單位溝通清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