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正常的情況下是提前一個月
1、正式員工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單位,試用期提前3天。
2、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3、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4、正常辭職。勞動者提前30天提出的書面離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就可以離職。
5、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提出用人單位有義務給勞動者結清工資並且辦理離職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