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民航局規定乘坐飛機時隨身攜帶的移動電源額定容量在100Wh以內的可以帶上飛機,額定容量在100Wh到160Wh的移動電源需要經過航空公司的同意後才能帶上飛機攜帶數量最多隻能2個移動電源上飛機,而且總能量不超過100Wh。
額定容量(Wh)的換算方式是等於電壓乘以移動電源的容量除以1000。如:攜帶的移動電源的電壓是2.1A,容量是18000mAh,那他的額定容量就是2.1*18000/1000=37.8Wh,那麼這個移動電源是可以直接攜帶上飛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