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峯平谷電價及時間分段標準內容如下:
       一、商業及生活用電峯平谷時段及執行標:
       1、高峯時段:11:00—12:00、14:00—21:00
       2、平區時段:7:00—11:00、12:00—14:00、21:00—23:00
       3、低谷時段:23:00—次日7:00。
      除國家有專門規定的電氣化鐵路(含地鐵)牽引用電外,受電變壓器容量在315千伏安及以上的大工業用户,專用變壓器在50千伏安及以上、公用變壓器在50千瓦及以上的一般工商業用户,執行峯谷分時電價。高峯時段電價在平段電價基礎上上浮60%,低谷時段電價在平段電價基礎上下浮60%,峯平谷價差比為1.6∶1∶0.4。
二、大型商業用電峯平谷時段及執行標:
      1、夏季為7月26日—8月25日,尖峯時段為15:00—17:00
      2、冬季為12月26日—1月25日,尖峯時段為19:00—21:00。
     尖峯時段電價在高峯時段電價基礎上上浮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