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報廢辦理手續,一般有以下的四個步驟,具體如下:
1、車主單位或個人提出報廢申請
2、單位或個人攜報廢車輛汽車行車證或者複印件、交車人本人身份證到市金屬回收總公司交車辦理《報廢汽車回收證明》
3、車主憑《報廢汽車回收證明》、行車證、車牌照等到市車管所辦理户籍註銷登記
4、憑《報廢汽車回收證明》到交通局、運管處辦理養路費,營運費註銷固定資產手續。
已註冊機動車經修理和調整仍不符合要求的,所有人應當將機動車交售給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由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按規定進行登記、拆解、銷燬等處理,並將報廢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交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註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