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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面無私包拯感悟一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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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面無私包拯感悟一百字

包拯(999年-1062年7月3日),字希仁,男,廬州合肥(今安徽合肥肥東)人,北宋名臣。

天聖五年(1027年),包拯登進士第。累遷監察御史,曾建議練兵選將、充實邊備。歷任三司户部判官及京東、陝西、河北路轉運使,後入朝擔任三司户部副使,請求朝廷准許解鹽通商買賣。知諫院時,多次論劾權貴。再授龍圖閣直學士、河北都轉運使,移知瀛、揚諸州,歷權知開封府、權御史中丞、三司使等職。嘉祐六年(1061年),升任樞密副使。因曾任天章閣待制、龍圖閣直學士,故世稱“包待制”、“包龍圖”。嘉祐七年(1062年),包拯逝世,年六十四。追贈禮部尚書,諡號“孝肅”,後世稱其為“包孝肅”。有《包孝肅公奏議》傳世。

包拯廉潔公正、立朝剛毅、不附權貴、鐵面無私、英明決斷、敢於替百姓申不平,故有“包青天”及“包公”之名,京師有“關節不到,有閻羅包老”之語。後世將他奉為神明崇拜,認為他是奎星轉世[1],由於民間傳其黑麪形象,亦被稱為“包青天”。

包拯在開封知府的任期內,秉公理政,鐵面無私,雖然得罪了不少皇親國戚,但是因為他行得正、坐得直,誰也拿他沒有辦法。

編輯本段重懲賄賂沈括的《夢溪筆談》裏,記載了一個包公任開封知府時的判案故事:有個犯人過堂時,應受杖脊(以杖撻脊背)。

他想逃避皮肉之苦,花錢買通了一個府吏。

那個府吏説:“我是在知府面前記錄供詞的。

你見到知府時,只管大聲喊叫。

”到了那天,犯人被帶到包拯面前,果然大聲喊冤起來。

那個受了賄賂的府吏説:“這個犯人不知好歹,受過杖脊就可以出去了,還大叫大喊什麼

”包拯看了一眼,立刻看出了破綻。

他把那犯人放走,叫手下把府吏拿住,一審之下,府吏供出真相

今天我讀了《鐵面無私的包拯》感受十分深刻,使我銘記在心我覺得只有恪守正直無私的原則,才會秉公執法,不以權謀私,不畏權貴,敢於近諫揭露權貴的罪行,為天下百姓着想。所謂無欲則剛,無慾者無畏。當一個人將自己的利益完全置之度外時,也就無所畏懼,勇於去做一切正確之事,敢於反對一切不平之事,而不會為心中的慾望與得失所牽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