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劑由A.B兩劑組成,使用時將A.B及水以1:2:6配成工作液,工作液要用塑料容器盛裝,再用耐酸石英電熱管加熱到90℃。
2、將表面無油無污垢的不鏽鋼件浸泡在90℃的拋光液中約5—10分鐘後取出工件,水洗乾淨。浸泡過程中不要使用工件重疊,也不要與容器壁及底部重疊,以免影響拋光的均勻性。
3、拋光過程中消耗的有效成份要及時補充以恢復拋光性能。補加量按A:B=12少量補加,不要加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