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一小時”論是18世紀初英國工人爭取10小時工作日的運動中,西尼爾為工廠主所作的辯護詞。
他企圖證明工廠主的利潤是當時工廠法所規定的11.5小時勞動日的最後1小時創造出來的。始見於1836年西尼爾在曼徹斯特工廠大會上所作的報告之中。後來又成為他於1837年根據報告改寫的《論工廠法對於棉紗製造業影響的書信》一文的主要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