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上都是你的個人信息被人冒用了。或者你遇上民警工作失誤。
如果是個人信息冒用:有可能你丟了身份證被人揀到了,碰巧那個人就是犯人。
民警工作失誤:
1、你的名字和某犯人同名同姓,就把她(他)的身份證號什麼的記成你的了
2、字形讀音等類似於犯人的
你要提供一切可以自證清白的證據給公安機關,從而證明你不是犯人。
身份證只是表明你的身份信息的證件,與户籍信息是相互配套的。
你説的犯罪記錄是公安機關內部業務系統中記錄的信息,這個信息是與你的身份證號碼相關聯的,但並不是你的户籍信息或者身份信息。
若是你本人確實並無任何違法犯罪事實,可以在你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要求民警查詢核實記錄,如果相關單位不予糾正錯誤消除影響的,可以進行投訴、申請複議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身份證上的犯罪記錄是由身份證號碼關聯的。你如果沒有犯罪前科,現在使用你的身份證號碼查詢出現犯罪記錄的情況,説明你現在的身份證號碼以前可能被人使用過,且這個人被刑事處罰過,要不然不會出現有犯罪記錄的情況,你可以去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查詢一下,以前是否被其它人使用過你現在的身份證號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