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
但國務院制定的法規規定地方政府可以對其轄區內的河道制定管理辦法可參考《河道管理條例》
1、
禁止任何人在江海、河道等危險水域游泳、戲水和開展其他未經批准的涉水活動。
2、
禁止任何人破壞海灘、河灘、河道的圍護設施,違者將嚴肅追究其責任。
3、
家長或監護人應加強對未成年人的教育和監護,不得放任未成年人到危險水域游泳、戲水。
4、
學校和幼托機構應加強對學生、幼兒防溺水安全意識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