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入境管理是公安機關的一項專門業務,要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社會秩序,在出入境管理中打擊出入境違法犯罪活動保護中外公民的合法權益,適應國家對外開放形勢。主管機關對他們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查,再按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各級權限進行審批
2、依法簽發出入境證件和簽證 對中國公民和外國人出境、入境申請經審查批准後,依法給申請人簽發與其申請相應的證件。簽發證件,是主管機關代表國家對申請人的准許,要嚴肅對待。 出入中國國境的人員,必須向出入境檢查機關交驗有效護照、證件和簽證。
注意事項:
1、在出入境活動中,大部分中外公民能夠遵守法律、法規,正常出入與交往。但是也有少數人進行違法活動,如偽造、塗改、冒用出入境證件,非法出入境
2、國內公民偽造申請材料騙領護照,外國人未經批准在中國非法就業、非法旅行、非法居留等。這些違法活動,嚴重危害了國家安全和利益,破壞了社會秩序,因此,發現、限制和處理違法活動,是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一項非常重要的任務。
在一些管理比較嚴格的公寓、某些學校及宿舍進出都需要出示出入證。在機密機關進出,同樣需要出入證,而且檢查得更嚴格。
“出入證”的意思類似於“通行證”(使人出入自如),但是通行證(passport)一般是指出入邊境所用的非常正式的證件,而“出入證”泛指較小意義上的、非官方的出入通行證明(比如工廠、展覽會上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