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儲備管理公司,是指接受縣級以上政府有關部門委託,承擔糧(含大豆)、食用油、棉、糖、肉5種商品儲備任務,取得財政儲備經費或者補貼的商品儲備企業。
承擔地方政府有關部門委託商品儲備業務的儲備管理公司及其直屬庫,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税務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明確或者制定具體管理辦法,並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