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薩克斯坦可用於農業經營的土地2.222億公頃,農業用地中:耕地為3190萬公頃,多年生林10萬公頃,撂荒地280萬公頃,割草地510萬公頃,草場1.823億公頃。哈薩克斯坦國民人均佔有農業用地13公頃,佔有耕地2公頃。
      哈薩克斯坦地形複雜,境內多為平原和低地。特點是東南高、西北低,大部分為平原和低地。
     耕地主要分佈在東北部的圖蘭平原,它也是中亞最大的平原草原和草場主要分佈在中部及西部的哈薩克丘陵,東南部是有着崇山峻嶺和山間盆地的山地,分佈着少量耕地和草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