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吏”是一個非常特別的羣體,他們分佈在中央和地方各級官府中,負責各種各樣具體的事務。吏不同於政府官員,也不同於普通百姓,他們是介於官和民之間的“紐帶”。他們受制於官,但也是官對百姓實施統治的助手和直接參與者,俗話説“官如虎,吏如貓”。
職為吏的途徑主要有三種:
1)承襲,即原胥吏因為年邁或者去世,由其子孫繼承
2)保引,即官吏擔保,引薦他人擔任吏職
3)投充,這是一個面向社會各階層的任選方式。無論是誰,都可以通過投名自薦的方式,經過考察,合格者可以入役為吏。當然,雖然中央百司的胥吏經過審核後會注籍,但是隻能擔任一些實習性的職位,隨時面臨被除名的危險。他們必須工作一段時間後再參加一次考試,待合格了才能升任正式胥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