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報名條件
參加入園報名的幼兒須滿足以下條件:
年滿三週歲(出生日期在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之間)身心健康的幼兒。幼兒與幼兒父母居住於規定行政城區內。幼兒父母須在本轄區內擁有居民住房(或具有法律效力的購房合同和購房發票)。幼兒户口與父母户口、家庭住房三者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