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發生倉庫材料報廢時,應通過“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進行賬務處理,:
1、進行報廢審批前,將原材料轉入“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
貸:原材料
2、進行報廢審批後,根據材料報廢的具體情況進行賬務處理:
(1)報廢屬於正常損耗、管理不善引起的一般經營性損失以及扣除應計入其他科目後的淨損失的,應做如下分錄:
借:管理費用
貸:待處理財產損益
(2)報廢需由責任人、保險公司賠償的部分:
借:其他應收款
貸:待處理財產損益
(3)報廢屬於自然災害、不可抗力因素等引起的非常損失的:
借:營業外支出—非常損失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
(4)存在殘料入庫的情況:
借:原材料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
根據《增值税暫行條例》相關規定,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的進項税額不得抵扣。另外,根據《增值税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相關規定,非正常損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盜、丟失、黴爛變質的損失。因此,倉庫材料報廢屬於“非正常損失”情形的,需要做進項税額轉出處理否則,不需要做進項税額轉出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