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規第八十九條中提到:辦理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註冊登記的,機動車所有人免予提交公安機關核發的居住證明或者居住登記證明。新規實施後,非户籍地買車相比以前來説確實方便不少,只需要提供身份證就能在非户籍地買車上牌了,無需提供居住證。這裏要注意的是“註冊登記”,所以並不包括二手車
1、買二手車過户要居住證和身份證的。
2、根據《機動車登記規定》(公安部令第102號)規定外地户籍,在本地申請過户車輛,辦理過户手續時候需要出具身份證,以及當事人在本地居住證,都是原件。只有居住證複印件,無法過户車輛。
3、沒有居住證,可以辦理營業執照過户2-3天就可以完成上牌。上牌完成之後建議登記居住證,滿半年就可以辦理出來,然後把車子過户到居住證上面。
二手車過户需要居住證。
辦理居住證所需要的材料及辦理流程如下:
1、身份證原件、複印件2份
2、到指定照相館辦理居住證專用照片,並帶回執1份
3、居住在自購房的需房產證原件、複印件(產權人是配偶的需再複印結婚證),親友房屋的需房產證原件、複印件和業主身份證複印件,租房的需先辦理出租屋備案和提供租房合同和複印件
4、18-49週歲的已婚婦女辦理居住證的,要提供計生證和複印件(沒有的到居住地所屬居委會申報辦理)
5、辦理一年以上(含一年)居住證的,需提供工作證明併到單位所屬街(鎮)勞動中心出具就業證明(就業登記)與複印件
注意:辦理居住證必須本人前往辦理,辦理居住證需年滿16週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