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級到十級傷殘一次性醫療補助金標準如下:
(一)五級、六級傷殘待遇標準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1、五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18個月。
2、六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16個月。
傷殘津貼
1、五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70%。
2、六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60%。
(注:難以安排工作的工傷職工由用人單位按照月發給傷殘津貼,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二)七級至十級傷殘待遇標準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1、七級傷殘=本人工資×13個月。
2、八級傷殘=本人工資×11個月。
3、九級傷殘=本人工資×9個月。
4、十級傷殘=本人工資×7個月。
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