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集體經濟收入包括村裏的土地除去個人承包和已經開荒的地以外的土地都是村集體的,這些土地的收益(出租使用權、國家徵地補償等)就是集體經濟收入。此外,其他集體經濟收入包括:
1、村集體經濟組織的發包及上交收入。
該項收入是指農户和其他單位因承包集體耕地、林地、果園、魚塘等上交的承包金及村(組)辦企業上交的利潤等。
2、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業税附加返還收入。
該項收入是指村集體經濟組織按有關規定收到的財税部門返還的農業税附加、牧業税附加等資金。
3、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其他收入。
該項收入是指除經營收入、發包及上交收入、農業税附加返還收入和補助收入以外的收入、村集體經濟組織的發包及上交收入是指農户和其他單位因承包集體耕地、林地、果園、魚塘等上交的承包金及村(組)辦企業上交的利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