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現在是執行階梯電價,如果用電量已經超過了居民階梯電價第一檔電量,就需要在下次購電的時候補差價。
第一檔為0至2640度,每度電0.49元第二檔為2641至4800度,每度電0.54元第三檔為4800度以上,每度電0.79元。如果市民一年內用電總量在2640度以內,那就不會產生調整差額。但是如果用電量超過了2640度的話,就會按照第二檔的電價計算電費。當用電量超過了4800度的時候,則會執行第三檔的收費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