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個人要求調動的,必須向所在單位提交書面申請申請人找到接收單位的,需由接收單位在《調動申請表》中籤署意見,若找不到接受單位就可撤消調動申請,並辦理續聘手續
申請人將已簽署調出、調入單位意見的《調動申請表》送交教育局人事科待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