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考軍校是先體檢後高考。
軍校生報考程序如下:
1、 報名
報名時間一般在每年的5月開始至6月中旬結束。在每年的這段時間,各招生院校及有關部門均開始了適當的宣傳工作。符合軍隊院校招生條件的考生,可在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高招辦規定的地點報名,填報軍隊院校志願。
2、 面試、政治思想考核
報考軍隊院校的考生,其面試檢測工作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軍隊院校招生領導小組負責組織,一般由招生院校具體實施。對考生進行政治審查的標準,按公安部、總參謀部、總政部關於徵集公民服現役政治條件的規定執行。
3、 體格檢查
報考軍隊院校的考生,在參加普通高校招生體檢合格的前提下,還必須參加軍隊招生單位統一組織的身體複檢。複檢必須在大軍區級單位招生辦公室或者省軍區(衞戍區、警備區)指定的醫療單位進行。
4、 文化科目考試
文化統一考試,按照國家教育委員會的規定執行。高中畢業生參加全國普通高等中學統一考試。
5、錄取
軍隊院校的招生錄取工作基本內容是,在面試的基礎上,採取提前單獨錄取(又叫零批次錄取)的方式進行。招生院校應當認真審查,嚴格把關,填發《錄取通知書》和《普通中學畢業生入軍隊院校批准書》。
6、 報到
軍隊院校發放的《錄取通知書》一般都對考生的報到提出詳細準確的要求。考生應仔細閲讀這些要求,並嚴格按照要求的內容執行。一般內容是,考生應按照規定的時間,攜帶黨、團組織關係接轉介紹信、生活必需品,自行前往被錄取的軍隊院校報到。
7、 複查和複試
新生入學三個月內,由院校進行政治、身體複查和軍事、文化複試。複查複試合格者,予以註冊,取得學籍不合格者淘汰。被淘汰的地方普通中學的考生,退回入學前户口所在地,其檔案移交入學前省、自治區、直轄市普通高(中)等學校招生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