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碳排放屬於環保。
2、根據相關法規文件規定,已將碳排放影響評價納入環境影響評價體系。
3、各級生態環境部門和行政審批部門積極推進“兩高”項目環評開展試點工作,銜接落實有關區域和行業碳達峯行動方案、清潔能源替代、清潔運輸、煤炭消費總量控制等政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