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代以後,漢字書寫除了實用外,好字越來越受到人們的欣賞。有欣賞就有評判,有評判就得有標準。
到了南朝時期,書法家王僧虔在《筆意贊》中給出了一個標準:“書之妙道,神采為上,形質次之,兼之者方可紹於古人。”
意思是好書法要以形寫神,形神兼備。
“形”指的是點畫線條以及由此而產生的書法空間結構
而“神”主要指書法的神韻。此論一出,成為歷代書評與書法欣賞的基本法則。
意思是繼承古人的精神
該句出自南朝書家王僧虔在《筆意贊》中説:“書之妙道,神采為上,形質次之,兼之者方可紹於古人”
《筆意贊》是南朝齊著名的書法家和書法理論家王僧虔(426—485)的一部書論作品。王僧虔,琅琊臨沂(今山東臨沂北)人,為王羲之的四世族孫,即王導的五世孫。其品評書家的方法,為後世所推重並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