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精神文明獎的發放時間範圍是每年的3月1日至6月1日之間。精神文明獎是太原機關事業單位以單位為主體,宣傳部等精神文明建設委員會申請,每年檢查審驗合格後,事業單位給予所在全體職工的獎勵。是從3月1日至6月1日之間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