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審稿到立法需要一個月。地方性行政法規,應當自公佈之日起30日後施行但是,如果公佈後不立即施行將有礙行政法規施行的,可以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在徵求意見結束,到法規公佈實施之間,還有對送審稿的審查,有的要審查三次,有的審查一次即可,具體時間要看省政府法制辦等部門的工作效率如何。正常情況下,三個月之內應當公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