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鄉鎮津貼補貼發放標準
根據省、市劃分類別和要求,綜合考慮各鄉鎮實際,將鄉鎮劃分為三個類別確定補貼標準。
一類鄉鎮:城關鎮、洛門鎮、山丹鎮。
標準為:工作人員在鄉鎮工作10年以下(不含10年)、10年至20年(不含20年)、20年以上鄉鎮工作補貼分別為每人每月200元、300元、400元。
二類鄉鎮:馬力鎮、灘歌鎮、鴛鴦鎮、四門鎮、温泉鄉、龍台鄉、樺林鄉、咀頭鄉、高樓鄉、榆盤鄉、楊河鄉。
標準為:工作人員在鄉鎮工作10年以下(不含10年)、10年至20年(不含20年)、20年以上鄉鎮工作補貼分別為每人每月240元、340元、440元。
三類鄉鎮:沿安鄉。
標準為:工作人員在鄉鎮工作10年以下(不含10年)、10年至20年(不含20年)、20年以上鄉鎮工作補貼分別為每人每月280元、380元、4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