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查閲,青海省高齡補貼由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每季度以銀行卡(實名制)形式發放。
拓展資料:
 1.享受高齡補貼待遇人員户口在本省內遷移,應當在60日內到原户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辦理高齡補貼變更手續,户籍遷出當月的補貼由遷出地按規定發放,自遷出的次月由遷入地按規定進行發放。
2、享受高齡補貼待遇的人員死亡,其近親屬和户口所在地村(居)委會應當及時通報死亡消息,憑死亡證明辦理高齡補貼註銷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