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工地的施工現場臨時用電設計(方案)是由項目技術負責人編制的,但按規範規定應由電氣工程師編制。
工地臨時供電包括動力用電和照明用電兩種,在計算時,應考慮:
(1)全工地所使用的機械動力用電和各種電氣工具及照明用電的數量。
(2):施工進度計劃中施工高峯階段同時用電的機械設備最高數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