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違章停車處罰不服,當事人可以向同級人民政府或上級業務主管部門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提起行政訴訟,勝訴後可撤銷違章,不過既然已經被處罰,就説明違停行為已經違反了相關規定,違規不是以時間長短定性,而是以事實構成定論,不説是5分鐘,就是幾十秒都不行,在沒有充分證據證明違停行為不違反法律的情況下,任何的申請是徒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