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效統一指司法審判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有機統一。
是黨的十八大以來人民法院追求良法善治的有益探索,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本質屬性的必然要求,是黨和人民羣眾檢驗人民法院執法辦案效果的重要標準,也是人民法院必須堅持和保有的公正觀。
實現司法審判“三效統一”表明社會主義司法制度不斷完善趨於成熟,越來越顯示出其鮮明特徵和顯著優勢。
“三效統一”指的是,司法審判要同時保證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最大限度增加和諧因素,力求案結、事了、人和,儘可能降低訴訟成本,減輕當事人負擔,及早恢復被損壞的社會關係和經濟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