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國際民航組織(ICAO):1947年4月4日,國際民航組織正式成立,並於5月6日召開了第一次大會,同年5月13日,國際民航組織正式成為聯合國的一個專門機構,1947年12月31日,“空中航行國際委員會”終止,並將其資產轉移給“國際民用航空組織”。
2、歐洲航空安全局(EASA):歐洲航空安全局是歐盟機構,在民用航空安全領域執行監管任務。
歐洲航空安全局總部設在德國科隆,成立於2002年7月15日,在2008年實現其全面的功能,以取代聯合航空局(JAA)的功能,歐洲自由貿易聯盟國家被授權參與該機構。
歐洲航空安全局的職責包括進行安全性分析和研究,授權國外運營商,提意並起草歐盟法規,執行和監測安全規則,給飛機及其組件進行型號認證,以及批准相關航空產品的設計,製造和維護的機構。
3、美國聯邦航空管理局(FAA):美國聯邦航空管理局隸屬於美國運輸部,其職責為負責民用航空安全、聯邦航空機構的行為。
在1958年成為聯邦航空機構,並於1967年成為交通部的下屬,其主要任務包括:為促進民航安全管理鼓勵和發展民用航空,包括航空新技術開發和經營空中交通管制、導航系統的民用和軍用飛機研發體系和民用航空領空制定和實施控制飛機噪音和其它節目環境影響民航美國商業空間運輸管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