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20400-2006是現行的國家標準《皮革和毛皮 有害物質限量》。c類是指該標準中規定的一類。
皮革和毛皮產品按最終用途將分為以下3類:
A類:嬰幼兒用品,指年齡在24個月以內(含)的嬰幼兒使用的產品
B類:直接接觸皮膚的產品,指在穿着或使用時,產品的大部分面積直接與人體皮膚接觸的產品
C類:非真接觸皮膚的產品,指在穿着或使用時,產品不直接與人體皮膚接觸、或僅有小部分面積直接與人體皮膚接觸的產品。
箱包產品屬於C類產品,即非直接接觸皮膚的產品。該標準規定的C類產品的技術要求包括:遊離甲醛含量不大於300mg/kg,不得含有在還原條件下可分解出23種芳香胺的偶氮料。
擴展資料
GB 20400-2006是國家強制性標準,於2007年12月1日正式實施。
GB 20400-2006主要規定禁用偶氮染料和遊離甲醛的限量值,與歐盟、日本、美國禁用有害物質限量要求保持一致,由中國輕工業聯合會提出,由全國皮革工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
該標準規定了 皮革、毛皮產品中有害化學物質限量及其檢驗方法,適用於日用皮革和毛皮產品,不適用於工業用、特種行業用皮革和毛皮產品。出口產品符合出口合同約定或進口國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