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費、交通費可以報銷的
志願者可以拿補貼,比如餐費、交通費等補助性質的錢。補貼不屬於勞動報酬的範疇。
一些有條件的機構為志願者發放一定的補貼,主要目的就是為了減輕志願者參與志願服務期間的經濟負擔,使他們的服務更具有可持續性。比如,武漢、上海等地制定的法規中已經明確志願服務組織可以為志願者提供適當的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