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前往當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居委會開具證明,需要居委會負責人填寫具體內容,蓋章簽字攜帶居委會開具的證明到當地派出所讓負責相關內容的民警進行簽字蓋章,開具無犯罪證明。
2、直接攜帶當事人的身份證明以及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進行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