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微鏡各部分名稱為目鏡、鏡筒、轉換器、物鏡、載物台、通光孔、遮光器、壓片夾、反光鏡、鏡座、鏡柱、鏡臂、調節器。其中調節器是裝在鏡柱上的大小兩種螺旋,可分為粗準焦螺旋和細準焦螺旋,可調節鏡台作上下方向的移動。
目鏡和物鏡是顯微鏡的最主要結構,是觀察和放大物象的結構。
載物台位於鏡筒下方,形狀有方、圓兩種,用以放置玻片標本。
鏡壁一端連於鏡柱,而另一端連於鏡筒,是取放顯微鏡時手握部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