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新規大大提高養老待遇!新規修改了現行規定的參保範圍,除年滿16週歲的廣州市户籍城鄉居民外,在本市居住並持有居住證的港澳台居民也可在居住地所在區參加養老保險。
一、不能參保人員:
(一)在校學生
(二)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包括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和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下同)的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的人員
(三)正在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靈活就業人員
(四)已經按月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或退休待遇的人員
(五)户籍遷入本市時已年滿60週歲的人員
(六)按照規定不應納入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範圍的其他人員。
二、參保繳費
新規調整了個人繳費檔次金額,第一檔年繳費由此前的120元上調至360元,最高的第七檔由原先不超過3600元調整至4800元。不僅個人繳費標準提高了,而且政府的補貼標準也隨之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