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示是一個詞語,拼音ɡào shì,佈告,通告大眾的文件。出處清·金念劬《避兵十日記》。
“告示”作為一種應用文的文體,其產生的歷史較早,始於我國古代的明朝。官以事告知於下,稱為“示”。所謂“告示”,也就是官府把一件或幾件重大的事情,以文書的形式,公開告知於屬下和民眾也,要他們瞭解與執行。
示例: 公安局公開告示,禁止歌詠隊在街頭教羣眾唱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