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餘公積補虧是用盈餘公積彌補企業的虧損。
盈餘公積彌補虧損的會計分錄
借:盈餘公積
貸:利潤分配——盈餘公積補虧
盈餘公積是指企業按照有關規定從淨利潤中提取的積累資金。盈餘公積包括法定盈餘公積和任意盈餘公積。
根據《公司法》有關規定,公司制企業應按照淨利潤(減彌補以前年度虧損)的10%提取法定盈餘公積。法定盈餘公積累計額已達註冊資本的50%時可以不再提取。非公司制的企業也可以按照超過10%的比例提取。值得注意的是,在計算提取法定盈餘公積的基數時,不應包括企業年初未分配利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