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協會對違規律師處罰有以下幾種:
(一)訓誡
(二)通報批評
(三)取消會員資格。
對違反《律師法》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五條及司法部《律師違法行為處罰辦法》的律師,律師協會在對違紀會員除予以上述處分外,有權建議司法行政部門給予行政處罰。
法律分析:律師協會對律師的違規行為實施紀律處分的種類有:一,訓誡
二,警告
三,通報批評
四,公開譴責
五,中止會員權利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
六,取消會員資格
七,停止執業三至六個月
八,停止執業六至十二個月
九,停止執業二年
十,取消律師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