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管。村幹部是村裏最高行政長官,負責村裏裏的大小事務,包括修路挖渠,房屋興建拆遷,民事糾紛,農田水利等諸多事務。
在處理這些事務事時會產生一定費用,但這些費用都是為村民辦事產生的,屬於公務,有時產生的費用會超過經費的範疇,原村委會已無力承擔,所以就會產生一些債務,但這些債務屬於公務消費,遺留下來的部分,下屆村委會應該承擔下來。
如果是村委會某些同志的個人行為,則另當別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