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旅費報銷額度限制沒有全國統一的標準,各地財税機關對此也執行不一,但基本的規定都是可參照執行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差旅費開支標準執行。2007年1月1日起,副部長級人員差旅費為每人每天600元、司局級人員每人每天300元、處級以下人員每人每天150元標準以下憑據報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