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創新覆蓋區域內的企業、大學、科研機構、中介服務機構和地方政府等多元主體。
其功能要素包括區域內的制度創新、技術創新、管理創新和服務創新。
環境要素包括體制、機制、政府或法制調控、基礎設施建設和保障條件等部分構成,具有輸出技術知識、物質產品和效益三種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