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要盲目填寫,先看清敬告和填表説明。
2、填寫封面上的經營者名稱、申請日期、填寫社會信用代碼。
3、填寫與營業執照內容一致的住所、經營場所、倉庫地址。
4、填寫主體業態和經營項目,在相應項目的方框中打鈎。
5、填寫經濟性質、職工人數、應體檢人數等經營情況內容。
6、填寫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情況登記表。
一、單位名稱欄
應符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批准。
二、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業主)欄
根據餐飲服務經營者的性質,在“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業主)”欄後填寫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業主的姓名,如為法人,填寫法定代表人姓名如果是個體户,填寫業主姓名如果是法人分支機構或其他組織,填寫負責人姓名。在名稱後,在括號中添加相應的標識。比如餐飲企業某分店的餐廳負責人是XXX,則該欄填寫為“XXX(負責人)”。
第三,地址欄
根據營業場所的詳細地址填寫。
四.類別列
(1)超大餐廳
(2)大型餐廳
(3)中型餐館
(4)小餐館
(5)快餐店
(6)小吃店
(7)飲料出口
(八)食堂。
省級餐飲服務監管部門可以根據當地習俗和特點調整經營項目描述(如將“餐廳”改為“酒店”)。
V.許可證號。圓柱
省、自治區、直轄市餐證4位數字年份數字6位數字行政區域代碼6位數字行政區域發放序號的簡稱。如果許可證號碼中的號碼少於相應的位數,應在號碼前補零。
六、發證機關欄
(a)蓋有發證機關的印章
(二)填寫發行日期:
1、新發行延期的,填寫發行日期
2、如有變更,填寫變更後新許可證的簽發日期,並在簽發日期後註明“變更”字樣
3、補辦的,補辦後填寫新證的發證日期,並在發證日期後註明“補辦”字樣。
七.有效期列
(1)開始日期:新發行或延期的,填寫發行日期變更或補發的,填寫原證件的簽發日期
(2)到期日:新發行或續期的,填寫發行日四年後相應日期的第一天變更或補發的,填寫原證書的失效日期。
八.備註欄
(1)各種餐廳:如果單純經營火鍋或燒烤,加“簡單火鍋”或“簡單燒烤”如果全部半成品用於加工,則加“全部半成品用於加工”
(2)各類食堂:屬於工地食堂、學校食堂等。均標有“工地食堂”和“學校食堂”等字樣。
(三)除上述第(七)項以外:
1、涼菜的餡是“含涼菜”,非供應的餡是“不含涼菜”
2、自制的裝飾餅餡是“含裝飾餅”,非供應的餡是“不含裝飾餅”
3、生吃海鮮的餡料是“包括生吃海鮮”,不供應的餡料是“不包括生吃海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