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加分需要滿足四個條件:
1、烈士子女,錄取時加20分投檔。
2、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戰區(原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錄取時加20分投檔。
3、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台灣省籍考生(含台灣户籍考生),錄取時加5分投檔。
4、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錄取時加10分投檔。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增加分數投檔條件的,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項分值,且不得超過20分。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均不得用於不安排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的招生項目。
另外,關於考生加分資格審核:
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考生和台灣省籍考生加分資格由省委統戰部組織審核台灣户籍考生加分資格由省台辦負責審核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戰區(原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和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考生加分資格,由退役軍人事務部門負責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