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受理之日起7個工作日之內(特殊情況及時即辦)。
(一)補辦失業證需要的材料:
1、身份證及户口本複印件
2、居委會的證明
3、照片一張
4、失業申請表。
(二)補辦失業證流程
1、攜帶本人身份證到社區或就業局在網上查找《就業失業登記證》編號、發證機構、發證時間。
2、到報社刊登報紙聲明作廢,公示七日。
3、攜帶以上資料到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填寫補辦《就業失業登記證》申請表一套,科長簽字後重新打證,由本人簽名領取。
失業人員辦理失業登記後,由區勞動就業服務機構在5個工作日內核發失業證。失業證由市勞動行政部門統一印製。失業證是失業人員享受就業服務、辦理錄用登記的資格憑證符合失業救濟條件的,憑失業證和勞動手冊在有效期內按月領取救濟金,並憑失業證享受免費職業介紹、減免轉業訓練費等促進就業的優惠政策。
辦理失業證所需要的材料(僅限非農村户口):
1、個人身份證原件以及户口本。
2、畢業時的畢業證和學位證。
3、2張一寸的免冠近照(露出額頭,耳朵等面部重要器官)。
4、獲得的職業資格證書(比如,計算機,美容美髮等,沒有相關證書可以不提交)。
5、需要填寫就業失業登記證申請表(在辦理部門可以申領)。